声明人:龙桂芬
99年7月20日,法轮大法被迫害时,因为自己学法不深,写了“保证书”。还替同修写了“保证书”。我说的、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做好师父所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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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2/6898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