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健、孙淑请
我以前在邪恶的压力面前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要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,做一个真正合格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2/6898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