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冯聪
我是一名法轮大法小弟子,在邪恶对大法的迫害中,由于自己对法认识不够深,从而违心的签了字,现声明作废。以后一定尽自己的能力讲清真象,做一名合格的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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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3/691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