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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吕桂芝 我96年得法,受益非浅。2000年进京上访被非法拘留40天后放出来(因家人通过关系给公安一万元,同时拿一万元押金),回来先把我带到派出所,强迫逼着我按各种手印,街道办事处、居委会、单位负责人及保卫人员到我家逼着写“保证”。当时正念不足,学法不深,就写了“保证”等,顺从了旧势力的安排。心里很不是味。还有一次警察到我家叫我写几行字,这也是配合了邪恶的要求,以上几件事都不是正法时期大法弟子所作所为,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。特此声明当时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律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在正法的路上精进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1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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