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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吴艳丽

    我1997年得法,但在99年的邪恶迫害开始时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违心地向当时的校领导、班主任和几个同学说过“不炼法轮功了”。通过学法,我深深地知道这是对邪恶势力的妥协,是有辱于大法弟子的行为,给法带来了损失。现我声明如下:我在1999年对领导、师父、同学说的那一切全部作废。否定邪恶势力的安排!我要勇猛精进,挽回对大法的损害,做好三件事,救度众生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3/6910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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