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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桂环 我95年得法,身心受益。由于学法不深,主意识不强,一次警察到我家迫害我和我女儿,在强迫下,我顺嘴说了一句不符合大法的话,特此声明所说的话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心不动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在正法的路上勇猛精进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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