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林奕彬
我于99年10月17日到北京上访,被带回当地派出所,因学法不深,说了些对大法不利的话和写了保证书。
现严正声明所有对大法不利的话和保证书一律作废,坚定信心继续助师正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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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1年2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2/10/791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