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曲玲玲
我于入学期间,由于对上大学的执著,在破坏大法的“材料”上签了字。现严正声明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作废。弟子一定按师父的要求,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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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3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3/691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