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修建
我于2001年初在第一看守所写的什么所谓“保证书”,以及出来后恶警写的什么“书”让我签的名,一律作废、无效。我要坚定地跟着师父修炼法轮大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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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元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3/691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