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贾爱莲
99年7月20日以后,在邪恶的压力下,我去交资料的时侯,我讲过“不炼”,因而带来的负面影响和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我以后加倍弥补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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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3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3/691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