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夏国华
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修正一切背离大法的行为,坚修大法到底,做一个真正的修炼者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3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3/691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