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徐桂珍、张月清
我们在严酷迫害下,损失、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3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3/691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