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林奎珍

    2002年8月,镇政府分管迫害法轮功的和派出所一帮恶警闯入我家,说有话到政府去谈谈,一会儿就回来。我知道他们撒谎,我不去,恶警们强行将我拖上警车,拉到洗脑班进行迫害,洗脑班校长无任何理由逼我丈夫交2000元钱,不交钱就不放人,又威胁我丈夫要判我劳教,丈夫被逼无奈拿出了800元钱买东西,送给了“610”的邪恶。非法关押迫害了39天才放人。放我的那天,邪恶又向我丈夫勒索了100元钱,说是查体费(根本没查体)。这件事被众人知道后发表在《明慧网》上曝光。2004年正月十三日,“610”的四个恶警又闯入我家逼问我是谁把我在洗脑班受迫害、罚款和送礼的事发表在了《明慧网》上。我说:“不知道。”他们逼问我都跟谁说的,我说“这么长时间了记不着了,但不论是谁发表的,反正上面说的是事实。”他们又逼问我丈夫:是否有800元钱这回事?丈夫怕我再次受迫害就违心地说没有此事。他们又问我炼不炼功了,丈夫赶紧说:“不炼了”。(因在2001年就因为一句“炼”就要劳教我)。我说:信仰自由是我的权利,你们这是执法犯法。他们不听,随后写了两张字据,逼迫我和丈夫分别在上面签名、按手印,逼迫我们给他们做伪证。特此声明:那两张字据作废。《明慧网》报道的是事实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4/69149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