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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明万年 我于1999年春节后开始修炼法轮功,在家属院建了一个炼功点,有十余人集体炼功学法,并在逐步扩大。自1999年7月20日后,炼功点被非法取缔,我被公安押到一所中学,在逼迫下违心地抄写了报纸上“批判”大法和攻击师父的话,并写下“保证书”。究其原因,主要是个人学法不深,怕心和观念所致。在以后的日子里,每当忆起此事,我都后悔莫及,无地自容。虽然坚持学法,做大法的事,但心中总有隐痛。现在我郑重声明,以前我在中学、公安分局政保科以及街道所写的“保证书”等统统作废。我一定牢记“真、善、忍”,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,刻苦修炼,当一名合格的法轮大法弟子,用实际行动洗去污点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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