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于桂兰 自99年7.20以来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如:顺从邪恶的做法(99年11月29日在派出所的所有问话笔录的签名、按的手印、照的照片,拘留票子的签名和按的手印,“保证书”上的签名和按的手印等等,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17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