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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曹淑云 99年8月份,乡里干部写了一份“保证书”,叫我签字,我就签了,当时我学法不深,现在想起来后悔莫及,辜负了师父和大法的救度之恩,我现在严正声明,那次签字作废。今后紧跟师父的正法进程,做好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1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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