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韩丽华
2002年12月13日,在邪恶残酷迫害下,自己由于意志不坚定,说出、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自己要加紧学法、炼功、讲清真象,加倍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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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2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4/691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