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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孟宪文 2003年6月16日,在警务室里,邪恶强行逼迫我写“保证书”,当时由于怕心,我违心地写下了所谓的“保证”,在此严正声明:当时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。从此坚修大法,决不动摇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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