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丽茹、吕旺
我二人在被非法拘留期间所有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3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4/691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