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陆光喜
我由于带着私的成分,以前不管什么场合说的什么或书面写过什么东西,或者自己不知道别人给写过什么“保证”等一律声明作废。走正自己最后修炼道路,坚修大法到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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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2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4/691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