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芝华
我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,说的、做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在今后的正法中加倍弥补损失,向世人讲清真象,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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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4/691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