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吕丽红
我以前做过对不起大法的事,说过对不起师父的话,或写过什么东西,从今以后我宣布作废。坚修大法,跟上正法进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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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2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4/691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