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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汪凤花

    2001年,因我修炼法轮功,恶警把我从家中带走,因我抵制邪恶,它们把我送去劳教,我在师父呵护下,被保外就医。2002年恶警又让我写“保证”,因我不写,家人害怕,替我写“保证”,我决不承认他们所写的,不管写什么,全作废。全盘否定邪恶旧势力,在修炼路上勇猛精进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4/6914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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