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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文秀 2003年10月21日,镇派出所和镇上的人到我家守了一天。由于我不在家,晚上回来丈夫告诉我:镇派出所的人叫我到镇上去一趟。我到了镇上,他们就让我写“三书”。我不写,他们就让我丈夫写,我丈夫经不住他们的威胁,最后写了并强迫我盖了章。特此声明以上“三书”作废。正念正行,坚修大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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