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凤梅、门莉
过去由于修炼的不好,在江泽民犯罪集团的高压下,将手抄《转法轮》交到了公安局,深感悔悟,现在郑重声明,过去所做、所写、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废。今后要"坚修大法紧随师"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4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7/107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