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潘丽
99年7月以来,在江泽民犯罪集团的压力下,违心写的保证和别人代写的保证,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声明全部作废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5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7/107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