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越
我在教养院期间,由于自己理智不清在强化洗脑及残酷迫害下,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。现在我声明,所说、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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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4/691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