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文彭
我在1999年7•20以后,迫于政治压力所写的“保证”作废。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现在起,紧跟师父正法进程,坚修大法,勇猛精进,挽回不良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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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4/691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