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建春
在劳教所遭受迫害期间,由于自身的执著,凡是不符合大法的言行(包括家人对大法的不敬)全部作废。在今后的修炼路上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心不动,按照师父说的三件事去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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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4/691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