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秦建明、秦建华、张效勤
我是一名炼法轮功者,99年7月20日后被迫在种种压力下,写“保证书”。现在声明以前所写的“保证书”声明作废。法轮大法好!坚定修炼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2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4/691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