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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马淑芳 我97年得法,这几年的修炼历程深感师父的慈悲呵护,无以回报。99年7月后,我于2000年4月进京上访,由于邪恶迫害,我被非法关进了看守所,出来后单位强迫让写“保证”方可上班,我不写,我们家人无奈,父亲替我写了“保证”,这是一种不符合大法、不敬师敬法的表现,在人中也是不负责任的。现在我特此声明家人所写、所做和我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作废。感谢师尊的慈悲苦度。坚定正念,兑现自己的史前大愿。不断精进,助师世间行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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