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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唐竹茵

    我在2001年6月至2003年3月末,在劳教所被非法劳教期间,凡是做得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律作废。在2003年3月末我走出劳教所后,被直接绑架到派出所,当时在头脑不清的情况下,违心地写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,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,现严正声明一律作废。今后,一定好好按照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去做,严格要求自己跟上正法进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5/6921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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