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殿琴、李桂兰
我写过的保证书作废,所说的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信大法,加倍弥补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5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7/107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