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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杨万凤、李红旗 我们是有幸在1999年前得法的。在此严正声明:在1999年7.20期间在所谓“保证书”上的签名,一律作废。并抓住最后的机会,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正法进程,按师父的要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2月1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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