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凤兰、裴丽彬
在7.20邪恶迫害法轮功时,街道、单位、派出所多次到家进行迫害,在当时的迫害下我签了字,我二女而也签了字。现声明在迫害下所签的一切作废。坚修到底,证法到底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5/6921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