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郭淑艳、郭晓秋、王长明、王子福
在99年7.20江氏集团的迫害下,在巨大的形势压力下,街道找到我家人,当时家人代签或由单位代签的“保证”,现声明全部作废。回到正法洪势中来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5/6921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