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邓艳莲
以前在拘留所写过的不符合大法的所谓“决裂书”、签字等全部作废。以前所做、所说的对大法不利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从现在起回到正法路上,勇猛精进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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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5/6921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