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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潘晶梅

    我99年1月经同学介绍,开始修炼法轮。从前总是浑身没劲,洗个床单都洗不动,走路都抬不起脚来,神情总是很忧虑,炼了功以后,身体全好了,人也精神快乐起来了。我真切地感觉到是法轮功给了我第二次生命,让我脱胎换骨,重新做人。99年7月20日邪恶铺天盖地而来,街道、居委会、单位逼着我们写“保证”、交大法书,在家庭的压力下,我违心地写了“保证”,交了一本《转法轮》。2002年4月,单位组织反法轮功活动,所有的职工都必须签名,我知道是法轮功救了我,是师父救了我出苦海,我不能昧着良心恩将仇报,我拒绝签字,于是丈夫对我大打出手,我离家出走,后来知道是我的母亲替我签名。2002年11月中共召开十六大期间,当地邪恶害怕大法弟子进京正法,于是办了个洗脑班,我被“610”强行绑进洗脑班,第二天早上,我趁上厕所的机会跑出去,后来被他们追了回来,于是我开始绝食,抗议对我的非法软禁。后来在朋友的劝说下。我放弃了绝食。让我写了个“不进京、不串联”的保证书,我被提前送回了家。虽然这一切都是旧势力的安排,但是还是自己没有做好,顺着它们的安排走了下去,历史上的修道之人,一念之差就可能错失良机,可今天师父一次又一次地给我们改正机会,让我们在《明慧网》上发表声明,想起这些,我就禁不住泪流满面。我现在郑重声明:以前向邪恶所说、所写的一切所谓的“保证”全部作废!今后我一定要坚定修炼,做好师父要求做好的三件事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6/6932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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