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仁素琴
我于1997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,身心受益,99年派出所强迫我写了对不起师父的话,现在我严正声明所写的这一切作废。今后一定要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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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2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6/693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