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韩立香
我在2001年元月份被邪恶非法拘留,于2001年9月份放回,在强化洗脑及残酷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决心一定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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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3年12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6/693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