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兴元
我在邪恶之首的迫害中,因进京上访后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期间,签了“保证书”。现声明以前所写的一切全部作废。重新回到修炼路上,紧跟师父的正法进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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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6/693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