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景芝
我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不符合大法的一切,全部作废。以后一定要坚定大法,紧跟师父的正法进程,作好三件事,加倍努力,弥补以前的过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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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3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6/693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