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德蓉
我长期被迫害,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15个月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法理上没有悟到,在他们所写的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名,现在我严正声明签名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2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6/693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