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家富
我在高压迫害下,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包括语言、行动和书面记录全部作废。坚定修炼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6/693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