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任玉叶
我在单位所写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正念正行,坚修大法紧随师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3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6/693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