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勇新
我因学法不深,不精进,给大法造成损失,现严正声明,凡不符合大法的言行、举止一律作废。决心走师父安排的路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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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2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6/693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