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佩华
在压力下,因有执著心,我说了对大法不敬的话。现在我严正声明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全部作废。以后坚定修炼大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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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3年7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6/693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