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郝永花、王瑞珍、梅风霞
别人代签过字的保证书和悔过书作废,坚信师父和大法,弥补过失,一修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5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7/107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