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明洲
从99年7.20以后,我所做的一切违背大法的行为和在江氏集团压力下所做的一切,特此声明作废。坚修大法紧随师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3年9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6/693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