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大成
从99年7月20日以来,在残酷迫害、谎言迷惑下所说、所做的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决不动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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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3年11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3/6/69323.html